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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众参与环保将有章可循

更新时间:2015-07-24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618

    近年来,随着我国生态问题和环境污染的不断加剧,公众的环保意识有所提高,人们对于“绿色生活"的渴求也在不断上升,如何能切实有效地参与到保护环境的行动中去就成为人们zui关心的话题。

   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,据中国环境统计年报显示,2005年至2012年,环境信访量年均约77万件;据中华环保联合会统计,其中进入到司法程序的不足1%,绝大多数都是通过行政部门处理。公众在打环境官司时,还面临受理难、胜诉难、赔偿难等诸多问题。

    对此,《办法》明确提出,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提供法律咨询、提交书面意见、协助调查取证等方式,支持符合法定条件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,可以通过项目资助、购买服务等方式,支持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活动,广泛凝聚社会力量,zui大限度地形成治理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。

   同时,为针对公众环保热情高涨而产生的过激、盲目参与现象,《办法》也对参与方式进行了规范。

   《办法》指出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,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“12369"环保举报、政府等途径,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。

    据环保部公布的数据显示,2015年1-3月,环保部“12369"环保举报受理群众举报332件,经各地环保部门现场调查处理,群众举报件中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231件,占受理总数的70%,有101件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。各地环保部门已对这些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,采取责令涉事企业限期整改、停产治理、处以罚款、补办环评手续、现场纠正、取缔关闭等多种措施。目前,这些处理措施已得到较好的落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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