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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工商部门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赏

更新时间:2013-01-21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1112

        上海工商局颁布的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奖励暂行办法》于2013年1月20起开始实施

。今后向工商部门举报且符合举报奖励条件的,举报人可获得不少于500元的单项奖金,而举报重大食

品安全问题者,zui高可获得20万元奖金(电子天平)。

     举报内容包括:违法制售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或者滥用食品非法添加物,虚假标注食品生产

日期、保质期,通过更改包装或者生产日期等方式再销售食品的,或者未采取染色、毁形等措施销毁

过期食品的;经营病死、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、畜、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,或者销售散装生猪产

品内脏、食用禽畜血制品,以及销售注水或者注入其他违禁物质的禽畜产品;经营未经检验、检疫,

检验、检疫不合格,或者伪造检验、检疫结果的等8种情况(科恩天平)。

     事实举报、线索举报奖金分别为货值金额的2%-5%、 1%-2%。单项奖励金额不低于500元。对于

重大的食品安全举报,还将适当提高奖励金额,但zui高不超过20万元。

    工商部门将对举报内容、举报人有关情况、奖励情况严格保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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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EL:1893976907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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